2025年12月18日 星期四

間接服務、師生比與行政減量的階段性回顧

作者 國立臺東高商 孫翌軒

自民國 108 年起,國立高級中等學校的資源班教師開始向教育部倡議,要求正視資源班教師的工作困境,並就人力與定位等問題,修正相關教育法令,以改善資源班教師的工作環境。至今已六年,回顧這些日子,因為資源班教師的團結倡議,確實讓工作環境有些許的改善,具體改善事項包含:

  1. 間接服務法制化:民 109 年,教育部公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修正對於高中資源班教師的教學規定,正式將間接服務納入資源班教師的教學基本節數。110 年,教育部公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實施要點」,明確定義間接服務的內容—應以學生為主體,包括需求評估與處理、個別晤談與指導、諮詢服務、入班觀察及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服務事項。113 年,教育部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將間接服務的實踐者擴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資源班教師與巡迴輔導班教師。
  2. 降低資源班師生比:民 113 年,教育部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明訂高中資源班的班級人數:「高級中等學校,班級人數不超過四十五人,教師編制三人,導師一人。備註:一班班級人數十六人至三十人時,得僅編制教師二人;十五人以下時,得僅編制教師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