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日 星期五

國立高中職學校設置特殊教育組的必要性

作者 國立臺東高商 孫翌軒

針對僅設置分散式資源班,但未設置特殊教育組的國立高中職學校學校,其設置特殊教育組的可能性及必要性為何?以下就這個議題做論述。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十九條。學校(園)應視其特殊教育班級數及學生人數,設組辦理特殊教育業務;組置組長一人,由教師兼任。

目前,有設置特殊教育組的國立高中職學校,通常是有設置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藝術才能班(音樂或美術),由特殊教育組的組長來承辦資賦優異或身心障礙學生等特教行政工作。但對於僅設置分散式資源班的學校而言,往往都沒有設置特殊教育組,那麼,這所學校的特殊教育工作會由誰來承辦呢? 答案是:資源班教師。

這樣的國立高中職學校有多少所呢?答案是三十八所,包含羅東高商、宜蘭高商、宜蘭高中、政大附中、新竹高商、竹東高中、苗栗高商、竹南高中、興大附中、仁愛高農、暨大附中、溪湖高中、崇實高工、永靖高工、彰師附工、鹿港高中、土庫商工、斗六家商、西螺農工、嘉義高商、華南高商、東石高中、玉井工商、曾文家商、新營高工、南科實中、新營高中、新豐高中、台南海事、高師附中、旗山農工、鳳山高中、東港海事、成功商水、光復商工、馬祖高中。

這些學校也就是特教圈俗稱的「一人特教」,學校僅設置分散式資源班,編制內只有一位正式的合格特殊教育教師,他/她必須得扛起學校所有的特殊教育工作,或許您會問,這種僅編制一班分散式資源班的學校,其特教行政工作應該是比較少吧?以筆者的學校來說,過去三年承辦特教的公文件數,108學年-210件、109學年-337件、110學年-299件,用這個數字應該可以顯示特教行政工作的繁重,而這些行政工作,還不包含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個案會議等相關工作,這些工作不會隨著資源班學生人數的增減而有所浮動,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像是例行型工作,因此學校設置特教組的需求應該是相當明顯。


目前本校僅設置分散式資源班一班,置導師一人,並沒有特殊教育組的編制,因此過往學校都是要求資源班導師協助辦理特殊教育行政工作。依據【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九條,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之特殊教育教師全學期協助辦理學校行政業務者,其減授課節數,依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八條第一項規定。110學年以前,本校有依據此節數標準,來做資源班導師教學節數減授二節的措施,但111學年因其它處室有新增的業務承辦需求,這兩節課被挪走。


如果學校設置特教組,那麼資源班還需要設置導師嗎?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五條二款,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由各級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每班「得」置導師一人,由教師兼任。因此學校設特教組之後,資源班是否還需要設置導師,反倒沒有像設置特教組那樣的強制。

雖然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針對分散式資源班有提供「資源班行政助理」的約僱型人力,但是特殊教育主要承辦人依舊是資源班教師,因此,建議針對這類型的學校,國教署應提供相關指引,協助於該校設置特殊教育組,以綜理學校的特殊教育相關工作。

2023年5月10日 星期三

國立高中職學校資源班師生比失衡的解方

歷年國立高中資源班師生比概況

作者 國立臺東高商 孫翌軒

因【特殊教育法】修法,分散式資源班師生比被拿出來檢討,教師團體要求將師生比寫入【特殊教育法】,立法院審議的過程甚至出現「師生比目標以一比八為原則,並落實於五年內補齊。」之附帶決議。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不同教育階段學校的主管機關不盡相同,因此應依地方權責於行政規則中訂定資源班的班級學生人數,才是較為可行的做法,以下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轄屬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國立高中)的分散式資源班來做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