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4日 星期二

高中特殊教育行政改革:差異化支持策略的迫切性

作者 國立臺東高商 孫翌軒

融合教育的推行是台灣特殊教育的重要里程碑,讓身心障礙學生能在普通班級中獲得適性發展。民國112年11月,教育部修正《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將高中資源班教師的間接服務納入每週基本教學節數計算,這是對特教教師工作價值的肯定。

圖1. 資源班教師的三重職責困境

然而,我們面臨的根本問題尚未解決:在104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中,高達44所學校仍未設置特殊教育組。特別是那些僅設置分散式資源班的學校,其特教教師同時承擔三重角色:教學者、行政承辦人和心評鑑定人員(圖1),卻未獲應有的組織支持與減授節數保障。

2025年2月14日 星期五

職能評估或職業輔導評量?高中階段身障學生生涯轉銜評估之困境與建議

作者 國立臺東高商 孫翌軒

新春開工第一天,收到兩份由勞動部發文給教育部,再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發文至各級學校的函文,內容要求各校依據「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與服務辦法」(以下簡稱本法),辦理身心障礙轉銜工作。本法第10條規定如下:

  1.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就讀第一年辦理職能評估,評估結果應納入個別化教育計畫。
  2. 前項學生及技職校院學生於畢業前二年,學校應依學生需求,結合勞工主管機關及各類社會資源,加強其職業教育、就業技能養成及職場實習,提升其就業能力。
  3.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於畢業前一年仍無法依其學習紀錄、行為觀察與晤談結果,判斷其職業方向及適合之職場者,學校得轉介勞工主管機關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協助辦理職業輔導評量;畢業前,學校得依學生就業需求,適時轉介勞工主管機關提供就業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