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8日 星期五

國立高中職學校資源班教師的陳情書

前言


有一群在教育崗位任教十餘年的基層教師,他們如同在第一線單兵作戰十餘年的小兵。自初任教師那一刻起,他們曾抱持著滿腔熱血與沸騰的意志,希望在教育崗位上發光發熱、希望溫暖每位身心障礙孩子及家庭的心、希望為臺灣的教育盡心奉獻一己之力…然而,這群教師在長達十餘多年皆是孤立無援、單兵作戰,多次向總司令部發出求救訊號:「求救!求救!請加派兵力、請支援彈藥!」無數次的求救訊號,獲得的都是同樣的回應:「無法增派兵力、彈藥有限,請前線仍須堅持到底、以肉身拚搏!」這群無助的第一線小兵,他們的名字是國立高中的「資源班教師」。


這份書面代表的是國立高中「資源班教師」這群小眾教師的辛酸與血淚。由於我們是教育界的少數民族,因此過去十幾年來,我們的無數次發言、請願、求救皆未獲得回應…如今,在教育部於108年9月10日公布「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草案的那一刻,我們深知不能再繼續沉默與吞忍,我們必須把現況與事實讓社會大眾理解,特別是就讀國立高中資源班學生的家長、任教於高中的教師,以及家裡有孩子就讀高中的家長。因此,懇請立法委員深入了解與研究,究竟國立高中資源班人力嚴重不足的現況,對就讀普通高中的身心障礙學生而言,其影響為何?對任教於高中的普通班教師(尤其是導師)而言,其影響為何?對於家中有子女就讀班級中有身心障礙學生的家長而言,其影響為何?我們懇切盼望教育部重視融合教育議題,正視身心障礙學生之受教權、尊重特殊教育專業。因此,這封陳情書代表的不僅僅是少數教師的心聲,更是我們希冀身心障礙學生能真正融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能真正落實的真實吶喊!

「資源班」在我國較為人所熟知的樣貌,多半是國中小教育階段的服務型態—當學生經鑑定具特殊教育身份後,學校依據其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提供特殊教育之「直接教學」與「間接服務」,其中「直接教學」多半是學科補救教學、特殊需求課程(社會技巧、學習策略、生活管理…等),而「間接服務」之內涵較為廣泛而繁雜(附錄一),同時也是最耗時費力、最易被忽略的,間接服務是協助學生在校適應的重要工作。資源班教師在現行制度下,被定位為「任課教師」,授課節數與一般教師相同。除了每週固定的基本授課節數之外,尚需於課餘時間致力於廣泛而繁雜的「間接服務」工作。是故,當一位資源班教師需負責個案管理一位身心障礙學生,實際上並不是只有在「教學上」為學生授課,而是需通盤以全人為考量,以學生需求為中心出發,規劃多面向、全面性、跨學校/家庭/未來升學就業職場等情境的服務。且服務的對象不只有學生本人,而是以特教學生為中心,提供個案本人、個案的家庭、任教個案的普通班教師、個案班上的同儕…等,都是接受間接服務的對象。且資源班教師針對特教學生之需求提供間接服務,不但需憑藉著特教專業尋求相關醫療、復健、心理、社會福利、教育資源、社區資源…等,更需大量的溝通協調或是會議召開以整合各方資源。



國立高中資源班教師的工作內容


「資源班」在我國較為人所熟知的樣貌,多半是國中小教育階段的服務型態—當學生經鑑定具特殊教育身份後,學校依據其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提供特殊教育之「直接教學」與「間接服務」,其中「直接教學」多半是學科補救教學、特殊需求課程(社會技巧、學習策略、生活管理…等),而「間接服務」之內涵較為廣泛而繁雜,大致分類如下,各細項詳如附表一。

(一) 推動融合教育各項業務:資源班教師需於校園內推動「融合教育」的各項業務,包括:特殊教育宣導、辦理普通班教師特教知能研習、入班宣導、辦理特教相關會議(特教推行委員會、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個案會議、新生編班會議、升學輔導座談、轉銜會議等)、各項特教行政經費申請與執行、聯繫與整合運用社區資源、申請特殊教育輔具、申請各項支援服務(如:相關專業服務、巡迴輔導、情緒行為問題支援)…等。

(二) 提供特教學生及家庭所需之輔導、支援與資源:資源班教師需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及家庭所需之相關輔導,包括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輔導、個別晤談、情緒行為問題擬定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協調相關處室提供所需支援、跨教育階段轉銜服務;特教學生親師溝通、家庭支持、親職教育…等。

(三) 與普通班教師合作、提供諮詢:資源班教師需協助普通班教師進行特教學生之能力評估、評量調整、課程調整,並提供諮詢服務、協助提供普通班教師有效班級經營策略(包括建立義工制度、同儕輔導等),共同合作推動融合教育。

(四) 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資源班教師除了需針對已具有特教身分的學生進行跨教育階段重新鑑定外,亦需協助進行校內普通班教師轉介的新個案鑑定工作。不論是重新鑑定、新個案鑑定工作,對資源班教師而言都是沉重且壓力極大的工作。在每週固定12-16節不等的基本授課時數外,尚需在繁雜的例行行政工作外,進行有關鑑定的各項測驗施測、測驗結果計分與查表、入班觀察、訪談普通班教師、訪談家長、訪談相關人員、各項資料蒐集、撰寫鑑定評估報告等工作。評鑑工作攸關學生權益,但資源班教師在執行鑑定相關工作時,不但須在例行的既定課務與行政工作中找時間完成,且囿於各校多半僅由一位資源班正式教師擔任心評教師,每逢鑑定需獨力負責大量個案(如:跨教育階段鑑定一梯次需提報40名以上之個案)之資料蒐集與相關工作,對資源班教師而言是相當艱困的挑戰。

(五) 特殊教育評鑑:在2019年3月2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特殊教育法以前,過去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辦理特殊教育,主管機關至少每三年辦理一次評鑑。直至2019年3月29日特教法修法後,才將特教評鑑之辦理期程修改為「每四年辦理一次評鑑,或依學校評鑑週期併同辦理。」對於校內未設置集中式特教班的資源班教師而言,特教評鑑的浩大工程有90%以上評鑑指標所對應的資料,皆是由資源班教師進行資料的繕打、蒐集與整理,因此特教評鑑對資源班教師而言可說是非常沉重卻又必須面對的挑戰。


國立高中資源班教師的角色職責


一、鑑定與評量鑑定    

  1. 熟悉身心障礙學生之鑑定標準、流程、鑑輔會受理提報鑑定之作業時程等。
  2. 初步篩選普通班之疑似身心障礙學生並提報鑑定。
  3. 與家長、普通班老師或相關人員說明有關教育鑑定之相關法規、權益與流程評量。
  4. 以多元評量方式分析學生之能力現況。
  5. 提供學生之能力現況與教育需求等內容,供普通班教師作為擬訂教育目標之依據。
  6. 協助普通班教師為特殊需求學生進行普通班課程之教學與評量調整。
  7. 與普通班教師、行政人員共同研擬特殊需求學生之成績考核事宜。

二、教學與輔導

  1. 個別化教育計畫。
  2. 邀集相關人員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3. 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IEP。
  4. 管理學生之IEP檔案。
  5. 視需要召開個案會議,邀請相關人員共同研討學生之輔導事宜。
  6. 提供學生生活輔導、個別晤談或小團體輔導。
  7. 與相關教師共同輔導學生。
  8. 建立學生之個案輔導紀錄。
  9. 熟悉並運用正向行為支持策略,以協助學生之行為管理。
  10. 依學生之需求開設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如:職業教育、學習策略、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定向行動、點字、溝通訓練及行為管理……等)。
  11. 協調學科教師為學生進行學科教學。

三、支援與宣導

  1. 彙整學生之校內特殊考場服務需求,供校方安排特殊考場服務。
  2. 彙整學測/指考/統測等升學考試之特殊考場服務需求,供校方安排特殊考場服務。
  3. 依據學生之需求,協助申請設置或改善無障礙物理環境(軟硬體設施、器材、設備等)。
  4. 規劃並維護資源班之環境與設備,提供學生適性的學習空間。
  5. 依據學生之需求申請相關輔具、巡迴輔導、相關專業治療等服務。
  6. 提供各項獎助學金、福利措施之訊息,並協助學生提出申請。
  7. 建立校內社團與義工制度,協助學生之課業學習與生活適應。
  8. 訓練義工或學伴協助學生之課業學習與生活適應。
  9. 協助校方安排學生編班事宜(如:推薦優先選聘之班級導師、依學生狀況建議酌減人數…等。)
  10. 協助建立校內危機處理方案,以處理學生因情緒行為問題影響學習或個人安全之問題。
  11. 聯結與整合校內、外教育及相關資源(如:社政、醫療及勞政單位等)。
  12. 於期初知會普通班任課教師有關任課班級學生之基本資料及特殊需求。
  13. 辦理或協辦特殊教育知能研習,並提供特教研習資訊供學校人員參加。
  14. 協助特教業務單位辦理校內特殊教育知能研習,或提供特教相關研習資訊供學校人員參加。
  15. 協助辦理校內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以協助學校相關人員、家長及普通班學生認識、接納身心障礙學生。

四、諮詢與溝通

  1. 提供親職教育相關資訊,增進家長維繫親子關係之知能。
  2. 提供家長大專校院特教中心或社會福利團體之諮詢管道。
  3. 提供普通班教師有關特殊教育教材、教學策略、班級經營技巧之諮詢。
  4. 提供普通班教師有關彈性評量實施方式之諮詢。
  5. 提供學校行政人員及相關教師有關特殊教育法規之諮詢。
  6. 參與相關研習或進修活動,以吸收新知、充實自我之專業知能。
  7. 與家長保持聯繫,協助家長了解特殊需求學生在校學習情形與行為表現。
  8. 與普通班教師保持聯繫,維持良好的互動關係。
  9. 與學校行政人員及相關教師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以利推行資源班相關業務。
  10. 與相關專業人員(如: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諮商師等)溝通合作。

五、行政與計畫

  1. 規劃與召開資源班之各項會議(如:IEP會議、個案會議、新生座談會、升學輔導座談會等)。
  2. 視需要邀請資源班新生原就讀國中之導師(或輔導教師、資源班教師)及家長召開轉銜會議。
  3. 協助學校每學期定期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4. 彙整學生之學習需求,提供校方安排課程。
  5. 管理學生於資源班課程之出缺席情形、紀錄資源班教學日誌。
  6. 申請、規劃與核銷資源班相關經費。
  7. 定時填報、更新與維護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站之學務、轉銜系統。
  8. 在特殊需求學生異動或轉銜時,填報轉銜表並完整轉移學生之各項資料(IEP、輔導記錄等)。
  9. 參與教育主管機關所辦理之相關會議、研習活動。
  10. 辦理教育主管機關所指示之特殊教育業務與活動。
  11. 擬訂資源班之學年(或學期)行事曆及工作計畫。
  12. 建立資源班成果檔案,接受校內外單位評鑑。
  13. 根據資源班之評鑑結果進行檢討與改進。

資料來源: 張正芬、胡心慈(2017)。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工作參考手冊-全校性資源運作理念與實務。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北。

困境一:資源班生師比失衡、學生受教權嚴重受損


依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統計資料,10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就讀高中安置班型比例,集中式特教班23%、分散式資源班43%、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34%。安置於一般高中身心障礙學生人數由98年度14,671人,107年度增加至20,996人(詳見表1所示),由上述資料可知,安置於普通班級已是高中特殊教育服務的主流和趨勢。


表1. 近十年全國一般高中身心障礙學生人數

就高中教育階段,一般高中所設置的特殊教育班級,分為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依據107年度特殊教育統計年報資料,身心障礙學生以分散式資源班最高達8,964人,全國高中資源班教師人數僅有328人,生師比達到27(註:即27位學生對1位老師),相較於其他班型呈現明顯的人數差距(詳如表2所示)。

表2. 107學年度一般高中各類特殊教育班生師比

就國教署所轄之高中教育階段學校,依據國立暨臺灣省私立特殊教育概況填報系統呈現107學年度各校教師員額及學生人數,高中資源班教師僅有117位(正式92位、代理25位),平均每位資源班教師需服務之個案(生師比)約為32,若不計入約聘制代理教師,國立高中資源班平均生師比高達41。相較於集中式特教班教師人數332位,生師比約為6,呈現明顯落差。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2018)第五條「學校(園)設特殊教育班者,其員額編制如下: 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每班制教師三人」。第二條規定「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學生人數依各級主管機關之認定」。國教署原訂資源班以21人為基準設班,且每班置3名教師,但依據107學年度之統計資料,將國立高中各校資源班生師比進行區間計算,總計生師比超過31之學校約佔所有國立高中之44%,且108學年度各校之實際生師比很有可能超過31。

資源班教師因服務個案眾多,每位身心障礙學生的個別需求及學校適應狀況不同,特殊個案更需要密集的支援與持續性的輔導,在人力無法負荷的狀況之下,資源班教師常常分身乏術,致使其難以與普通班教師充分合作、溝通,提供普通班教師有關特教學生之輔導專業知能、有效班級經營策略等相關支援。因安置於分散式資源班的身心障礙學生,多數時間仍於普通班級中學習,無論因生理上之限制導致需無障礙環境設施設備、相關調整與支援措施、輔具提供等,或是因情緒行為問題致需由資源班教師提供大量間接服務,這些都是學生最需要且是資源班教師無法被取代的角色;且普通班學生因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教需求未能獲得有效的協助與支援,普通生與身心障礙學生彼此間所產生之誤會、衝突甚至霸凌事件等層出不窮,進而可能造成普通生及其家長認為身障生不應安置於普通班級、身障生的錯誤安置將有損普通生之受教權等,衍生種種複雜之議題。

因此,落實融合教育精神不是僅將身心障礙學生大量安置於普通班級中,更需要充足、穩定的專業特教師資,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所需的特殊教育服務,尤以提供間接服務之需求更是最為重要。目前國立高中嚴重失衡之生師比,導致資源班教師身兼多職、分身乏術,特教專業無法充分發揮,反而像是每天被大量行政業務壓得喘不過氣的行政人員。同時又因個管學生眾多、生師比失衡,資源班教師更像是常常疲於奔命處理學生各種突發狀況的救火隊...失衡的生師比、行政業務佔據間接服務時間等本末倒置的狀況,犧牲的是身心障礙孩子接受充分的支持、妥適的輔導等間接服務之受教權。遺憾的是,這樣的生師比嚴重失衡的情況一直無法獲得有效改善,致使國立高中資源班仍長期處於人力嚴重不足之狀態。

困境二:資源班教師集教學、輔導與行政於一身,導致教師無暇提供學生所需之間接服務。


現行國立高中資源班教師之每週教學節數為導師基本鐘點12節,支領導師費,專任教師16節基本鐘點。依據107學年度教育部的特殊教育統計資料,國教署所轄國立高中有設分散式資源班的校數共計90所,有38所學校無設置特教組,特教行政業務由資源班教師承辦,有9所學校雖有設置特教組,但是特教組長僅承辦資優班業務(藝才/數理/語文),特教行政業務仍由資源班教師承辦,總計全國有47所國立高中的資源班教師需承辦特殊教育行政工作,佔全體高中約52%,即高中資源班教師須辦理全校性特殊教育行政工作是普遍事實。

然而,「間接服務」實際上是絕大多數安置於普通班的身心障礙學生最需要、最能協助其順利適應普通班學習與生活之需求,資源班教師的角色在其中是最關鍵的「資源整合者」、「溝通協調者」,但因「間接服務」需要眾多角色的參與、大量的溝通協調、行政單位密切配合並提供相關支援。提供間接服務,是最具挑戰、最耗時費力卻最不為人知的隱形工作。然而,在實務現場,資源班教師疲於奔命,總是被限期辦理的公文、特教行政業務追著跑,基本教學節數卻仍比照一般教師,更需面對眾多適應困難的身心障礙學生,角色多元但卻成了蠟燭多頭燒、顧此失彼的狀態,導致資源班教師無暇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最迫切需要的間接服務、更常深感心有餘而力不足。

教育部於108年9月10日公布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草案,第十一條:「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教師每週至少安排十節直接教學,並以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及具該教學領域(科目)專長者為主;入班及間接服務時數,每週以不超過六節為原則。」將國教署之教學節數標準草案與其他直轄市相較,摘要說明如下:
  1. 臺北市:資源班設召集人及專任教師,核定間接服務時數,召集人最低直接教學鐘點8節、專任教師最低直接教學10節。(最低節數:8)
  2. 高雄市:資源班導師基本鐘點12節,支領導師費,協辦學校特教行政業務,每週基本節數得減授2~6節,基本鐘點每週最低為6節。(最低節數:6)
  3. 國教署草案:教師每週至少安排十節直接教學,並以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及具該教學領域(科目)專長者為主;入班及間接服務時數,每週以不超過六節為原則。(最低節數:10)
在草案公布後,我們除了探訪各校以及直轄市作法外,也請教特殊教育專家學者建議,發現專家學者也曾在國教署會議中建議高中資源班教師應該降低基本教學節數,並達成「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教學節數為8節課」之決議,而非草案第11條訂定之每週直教教學10節。此草案不但忽略了高中資源班現場之實際運作狀況,更未採納特殊教育專家學者的建議與共識。是故,當「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草案公布後,著實令國立高中資源班教師感到極度失望與憤慨,此草案未能正視高中資源班教師人力嚴重不足之困境,更未考量資源班教師需兼任特教行政業務的事實,以及重視資源班教師應以「間接服務為主、直接教學為輔」、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間接服務的重要性。
 

訴求:依法補足國立高中資源班正式員額,以降低高師生比的問題


國立高中資源班人力長年嚴重吃緊之現況(附錄四),真正治本的做法一直都是補足正式教師員額,但考量增聘正式教師牽涉到財政、人事等複雜議題,儘管是長久以來高中資源班教師最迫切的需求,但此訴求並非一蹴可幾。

因此,為能有效提升高中資源班特殊教育服務之品質,建請綜合考量(1)專家學者建議專任教師每週直接教學8節課、(2)直轄市每週直接教學6-8節課、(3)國立高中資源班生師比遠高於直轄市,修正「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高中分散式資源班教師每週教學節數調整為:「資源班導師兼任特教行政業務4節、專任教師8節。」以期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有品質的特教服務,以提升資源班教師在輔導、諮詢、溝通、宣導、資源整合等角色職責方面之實踐程度,充分發揮資源班教師應有之角色功能、維護全體學生之受教權。


請願:立法過程應公開透明,並廣納第一線教師的意見


如前所述,安置於普通班級已是目前高中特殊教育服務的主流和趨勢,隨著安置於普通班之特殊教育學生人數與日俱增,但過去十幾年來,各國立高中資源班教師之人數卻仍處於明顯不足之困境,經第一線教師多次向鈞署長官反應、爭取,獲得的回應皆是「受限於行政院員額控管,不可能增聘正式教師」。

當一位資源班教師總是被限期辦理的大量公文、繁瑣行政事務、龐大的鑑定個案量、每週十幾節的既定課務、週期性特教評鑑需耗時費力籌備等工作牢牢綑綁,且在生師比41如此嚴重失衡的情況下,犧牲的是我們能夠好好地輔導、陪伴與支持學生,以及提供普通班教師及家長各項諮詢與支持等間接服務的時間。我們期許自己的使命是成為學生生命中的明燈、為每一位我們很想幫助的孩子與家庭盡心努力,幫助他們在人生的道路上找到力量與希望。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身為第一線單兵作戰長達十餘年的資源班教師,我們長期身為校內唯一的正式特教教師、長期須負責龐大的行政工作且寒暑假亦無人能輪替、長期處在需隨時待命處理學生種種棘手突發狀況之心理壓力下…...說真的,我們真的快要耗竭、快要撐不下去!在鈞署一再強調國立高中資源班絕不可能增聘正式教師的情況下,如今教育部公布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仍要求高中資源班教師每週直接教學高達10節,我們期盼已久希冀工作環境能獲得改善的一線契機也已然毀滅!

我們在今(108)年9月15日在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bit.ly/33cyghf)上發現草案公告,現場特教老師們一陣譁然,沒有想到國教署居然會訂出這麼與現場實際情形脫節的草案。與特殊教育學校相比較,國教署早在同年七月份以前便發文至特殊教育學校召開說明會進行討論,而國立高中資源班的特教老師們在草案公告以前卻一無所知,無論從教育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網址:http://bit.ly/33cBiC9)或是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bit.ly/2WxBERg)都可以看到現場老師們的憤怒與失望罄竹難書,顯見國教署沒有想到高中資源班會有這麼大的反彈。在收集老師意見,並且向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與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提出草案修訂的訴求後,國教署才在108年10月16日發文至國立高中資源班訂於108年10月23日召開草案研訂說明會(附錄五)。是日於說明會上,國教署口頭上承諾草案說明會將不只開一次,會盡量收集現場老師們的意見,但在會後,卻告知草案早已經延遲公告許久,要現場老師要在10月25日前提出法案修正的建議方案,並在11月1日召開閉門會議(該會議完全沒有邀請當天主動發言的現場教師與會)討論,如此趕鴨子上架、急就章的處理態度,是否能真正回應教育現場的需求?過去國教署在108年3月至9月召開了許多次會議(附錄六),卻只訂出一個千瘡百孔的草案,接下來若透過閉門會議奢望一步到位,眼見草案公告即將於108年11月11日截止公告,不禁讓人對草案的修正感到憂心忡忡。

結語


我們以身為一位特教老師為榮,教育工作更是我們熱愛的志業,在瀕臨崩潰與耗竭之前,我們仍希望繼續堅守在這個崗位上,不因環境的艱困而選擇當逃兵、不因制度的不合理而放棄我們珍惜的教育志業。如今,國教署罔顧現場特教老師的請願、剛愎自用,我們不得不因長期以來的壓力嚴重超過負荷而發出的求救信,懇請立法委員能進一步了解教育現場的實際狀況。期望透過修法及具體的行政規範,能讓第一線的老師們穩健地、有信心、有能量地繼續堅守教育崗位,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適切的特殊教育服務,希冀身心障礙學生能真正在校園、在社會中融合,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