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4日 星期二

高中特殊教育行政改革:差異化支持策略的迫切性

作者 國立臺東高商 孫翌軒

融合教育的推行是台灣特殊教育的重要里程碑,讓身心障礙學生能在普通班級中獲得適性發展。民國112年11月,教育部修正《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將高中資源班教師的間接服務納入每週基本教學節數計算,這是對特教教師工作價值的肯定。

圖1. 資源班教師的三重職責困境

然而,我們面臨的根本問題尚未解決:在104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中,高達44所學校仍未設置特殊教育組。特別是那些僅設置分散式資源班的學校,其特教教師同時承擔三重角色:教學者、行政承辦人和心評鑑定人員(圖1),卻未獲應有的組織支持與減授節數保障。

2025年2月14日 星期五

職能評估或職業輔導評量?高中階段身障學生生涯轉銜評估之困境與建議

作者 國立臺東高商 孫翌軒

新春開工第一天,收到兩份由勞動部發文給教育部,再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發文至各級學校的函文,內容要求各校依據「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與服務辦法」(以下簡稱本法),辦理身心障礙轉銜工作。本法第10條規定如下:

  1.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就讀第一年辦理職能評估,評估結果應納入個別化教育計畫。
  2. 前項學生及技職校院學生於畢業前二年,學校應依學生需求,結合勞工主管機關及各類社會資源,加強其職業教育、就業技能養成及職場實習,提升其就業能力。
  3.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於畢業前一年仍無法依其學習紀錄、行為觀察與晤談結果,判斷其職業方向及適合之職場者,學校得轉介勞工主管機關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協助辦理職業輔導評量;畢業前,學校得依學生就業需求,適時轉介勞工主管機關提供就業相關服務。

2024年5月9日 星期四

高中資源班師生比一比十五

本文作者 國立臺東高商 孫翌軒

經過漫長的等待,教育部總算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明訂高中資源班的班級人數:「高級中等學校,班級人數不超過四十五人,教師編制三人,導師一人。備註:一班班級人數十六人至三十人時,得僅編制教師二人;十五人以下時,得僅編制教師一人。」 

回顧 2023 年的文章,我對於國立高中資源班師生比困境曾提出三點建議:一、國教署應於《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實施要點》明訂資源班的班級人數;待要點修正通過後,資源班班級人數較多的學校便可依法增設資源班,以增加學校的正式員額數,及申請相關的開班補助費。二、針對代理教師比率過高的現象,建請國教署根據各校資源班學生人數的發展趨勢,適時給予學校正式員額,以利學校補足相關人力。三,對於偏鄉地區不易招募合格特教教師的情形,導致懸缺率過高之情形,宜放寬偏鄉地區招聘編制外代理教師的條件。

教育部於本法明定高中資源班的人數,對於不同的教育主管機關同樣具有約束力,未來應該可以拉近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分散式資源班師生比的差距。但是可惜的是,教育部刪除原條文「各級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於所轄學校總教師員額不變之情形下,移撥普通班教師員額增設特殊教育班。」很好奇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針對長期資源班學生人數超過四十五人的學校,該如何增加第二班分散式資源班,我們都知道,有班級才有員額編制,不然就得依賴教育部給予的計畫型人力(編制外代理教師)。

為什麼高中資源班師生比為一比十五?教育部提供的解釋如下:

高級中等學校以提供學生基本學科及專業與實習學科等課程為主,考量該階段學生已透過性向及能力分流,其課程內容已趨專業化,依教學專長授課之要求更高,對於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其課程之抽離或補救教學已非特教教師可勝任。同時,依學生需求,除了學科補救教學外,亦有課程調整、生涯輔導、社會互動、資源整合等需求,資源班特教教師角色趨向以間接服務為主。推估合理之師生比為一比十五。又現行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教師三人,爰換算每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四十五人。

以我自己的經驗,高中師生比一比十五,的確是合理可以負擔的範圍。未來,針對資源班學生人數較多的學校,教育部可以依法撥補學校正式員額,讓學校聘任合格的特殊教育教師,教育部預估,大約還需要增加兩百名的員額,這對於高中資源班而言,絕對是有正向的幫助。

2024年5月8日 星期三

間接服務法制化的歷程與內容

作者 國立臺東高商 孫翌軒

教育部甫公告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二條訂定分散式資源班教師與巡迴輔導班教師得為下列部分或全部之服務內容:

  1. 直接教學:依特殊教育學生(以下簡稱學生)及特殊教育幼兒(以下簡稱幼兒)需求,採抽離或外加時間,並以個別或分組方式實施課程與教學。
  2. 間接服務:以學生及幼兒為主體,提供需求評估與處理、個別晤談與指導、諮詢服務、入般觀察及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服務事項。
  3. 對學生及幼兒之普通班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提供特殊教育協助與諮詢,或與其協同教學。

2023年6月2日 星期五

國立高中職學校設置特殊教育組的必要性

作者 國立臺東高商 孫翌軒

針對僅設置分散式資源班,但未設置特殊教育組的國立高中職學校,其設置特殊教育組的可能性及必要性為何?以下就這個議題做論述。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五條,「學校辦理特殊教育班二班以上十七班以下者,得增設特殊教育組。」其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二十四條,「學校及幼兒園應指定專責單位,辦理特殊教育業務,並得依相關法規設特殊教育處、組或其他相關單位。

目前,有設置特殊教育組的國立高中職學校,都是有設置集中式特殊教育班(綜合職能科)或藝術才能班(音樂或美術),因為學校有三個特殊教育班,便可依據《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設置特殊教育組,由組長承辦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學生等特教行政工作。但對於僅設置分散式資源班的學校而言,在無論資源班人數多少(資源班班平均人數為45人),都僅有一個資源班的編制,學校無法可設置特殊教育組,那麼,這所學校的特殊教育工作會由誰來承辦呢? 答案是:資源班教師。

這樣的國立高中職學校有多少所呢?答案是三十八所。這些學校也就是特教圈俗稱的「一人特教」,學校僅設置分散式資源班,因沒有特殊教育組的編制,資源班教師必須得扛起學校的特殊教育工作,或許您會問,這種僅編制一班分散式資源班的學校,其特教行政工作應該是比較少吧?以筆者的學校來說,過去三年承辦特教的公文件數,109學年-337件、110學年-299件、111學年273件,用這個數字應該可以顯示特教行政工作的繁重,而這些行政工作,還不包含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個案會議等相關工作,這些工作不會隨著資源班學生人數的增減而有所浮動,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像是例行型工作,因此學校設置特教組的需求應該是相當明顯。

依據《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九條,「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之特殊教育教師全學期協助辦理學校行政業務者,其減授課節數,依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八條第一項規定。」110學年以前,本校有依據此標準,來做資源班導師教學節數減授二節的措施,但111學年因其它處室有新增的業務承辦需求,這兩節課便被挪走,且學校可以減授的教學節數會隨著班級數而有所不同,學校各處室共享這些減授的節數,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特殊教育工作往往都會被要求由資源班教師自行吸收。雖然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針對分散式資源班有提供「資源班行政助理」註1的約僱型人力,但是特殊教育主要承辦人依舊是資源班教師。

因此,針對僅編制一班分散式資源班的高中職學校,國教署應提供相關行政工作減量措施,例如「特殊教育教師兼任行政減授節數鐘點費補助計畫」,學校得向國教署申請鐘點費補助,讓全學期協助學校行政工作的特殊教育教師得依計畫減少每週教學節數4至6節。此外,國教署應思考修正《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的必要性,「學校辦理特殊教育班二班以上十七班以下,或特殊教育學生人數四十五人以上者,得增設特殊教育組。」修法目的在協助於資源班學生人數較多的學校,得依法設置特殊教育組,以綜理學校的特殊教育行政工作。

備註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經費作業要點》,「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行政助理的補助內容: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二十一人以上者,得補助資源班行政助理,基準如下:(一)學生二十一人以上,一百人以下:補助一人。(二)學生一百零一人以上,補助二人。」

2023年5月10日 星期三

國立高中職學校資源班師生比失衡的解方

歷年國立高中資源班師生比概況

作者 國立臺東高商 孫翌軒

因【特殊教育法】修法,分散式資源班師生比被拿出來檢討,教師團體要求將師生比寫入【特殊教育法】,立法院審議的過程甚至出現「師生比目標以一比八為原則,並落實於五年內補齊。」之附帶決議。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不同教育階段學校的主管機關不盡相同,因此應依地方權責於行政規則中訂定資源班的班級學生人數,才是較為可行的做法,以下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轄屬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國立高中)的分散式資源班來做進行說明。

2019年11月26日 星期二

教育部對於國立高中職學校資源班困境的因應

2019/11/07

教育部強化特教品質 國立高中職資源班將增補教師並調降教學節數

發布日期:2019-11-07
發布單位: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特殊教育組
單位聯絡人:張鳳誼
聯絡電話:04-37061217
電子信箱:e-1154@mail.k12ea.gov.tw

教育部持續落實保障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權利,除了109年度增加5.4億元特殊教育預算,針對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教學人力不足及教學節數等問題,也將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增補特教教師,並研議調降教學節數,減輕教學壓力,維護特教品質。未來將持續傾聽教學現場意見,提供學校必要資源與協助,讓教師更無後顧之憂。
有關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教師反映人力不足及教學節數等問題,教育部國教署具體措施包括:
一、 調降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師生比:
(一)現行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師生比為1比26,考量資源班教師在行政、教學及支持服務的負擔,國教署正努力調降師生比至1比21以下,並分階段擴增特教教師,舒緩教學人力問題。
(二)108學年度第2學期立即增補資源班教師,降低資源班師生比至1比21以下;師生比尚未符合1比21之班級,將核給經費進用資源班代理教師;學校如可於108學年第1學期招聘到特教教師,國教署將加速相關作業,讓教師儘速到位。
(三)109學年度起採正式員額及代理教師併同進用方式,降低資源班各班師生比至1比21以下,以建立長期穩定之特教師資人力。
二、調降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直接教學節數:教育部依特殊教育法授權訂定「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草案)」,草案已進入預告期間,國教署陸續蒐集教學現場具體建議,並持續溝通討論。未來將採調降資源班教師直接教學節數方式辦理,具體回應教師反映困境,讓教師有更充裕時間提供學生良好特教服務。

2019/11/12

教育部對於「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草案)」之建議所做的綜整回應

教育部回應截圖


本標準草案預告期間,感謝各界所提供之意見,本署此次因特殊教育法授權規定,故研擬此標準。關於本標準適用學校範圍為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大學附屬特殊教育學校、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立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國立大學附設國中部及國小部、國立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與國小部」。故,本標準適用對象為教育部主管之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縣市政府轄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由各縣市政府本權責另訂規定。另關於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教師直接教學部分,將朝向朝向調降資源班教師直接教學節數方式辦理,讓老師有充裕時間進行特教服務。各位的意見將併同其他單位意見作為本辦法草案研議最終方案的參考,感謝您們對本標準草案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