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 星期三

間接服務法制化的歷程與內容

作者 國立臺東高商 孫翌軒

教育部甫公告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二條訂定分散式資源班教師與巡迴輔導班教師得為下列部分或全部之服務內容:

  1. 直接教學:依特殊教育學生(以下簡稱學生)及特殊教育幼兒(以下簡稱幼兒)需求,採抽離或外加時間,並以個別或分組方式實施課程與教學。
  2. 間接服務:以學生及幼兒為主體,提供需求評估與處理、個別晤談與指導、諮詢服務、入般觀察及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服務事項。
  3. 對學生及幼兒之普通班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提供特殊教育協助與諮詢,或與其協同教學。

間接服務是什麼?


依據美國 Pacer Center 的文件所述,間接服務(Indirect Service)為不直接面對學生的一種服務模式,特殊教育教師或相關專業人員提供這些服務給特殊教育學生周遭的重要他人,包含普通班教師、同儕或家長,間接服務內容包含諮詢、課程與環境調整、觀察、於特殊場域紀錄學生的進步情形或輔具使用狀況。

間接服務法制化的起源?


過去,間接服務並未認列於資源班教師的基本教學節數,這些潛伏於課表之下的工作,在長期特殊教育人力不足的高中教育階段,已造成教師極大的負擔。108年9月10日,教育部預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草案」,其中對於高中資源班教師教學節數的規定,讓資源班教師極度不滿:
第十一條 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教師每週至少安排十節直接教學,並以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及具該教學領域(科目)專長者為主;入班及間接服務時數,每週以不超過六節為原則。
教育部這樣的律定無視於高中資源班教師人力的困窘,以及高中資源班服務樣態的差異,因此才引發後續的陳情。109年7月31日,教育部公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修正對於資源班教師的教學規定,正式將間接服務納入高中資源班教師的教學基本節數。
第八條二款 前項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類分散式資源班,其特殊教育教師之每週基本教學節數,包括直接教學及間接服務,由學校依學生需求擬訂,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其間接服務節數,於每學期內,平均每週以八節為限。

110年4月16日,教育部公布「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實施要點」,進一步為間接服務的內容與實施方式提供了明確的定義:

第六條 資源班教師每週基本教學節數,包括直接教學及間接服務,由學校依學生需求擬訂,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並應依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之規定辦理;其間接服務節數,依上開標準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於每學期內,平均每週以八節為限。

前項間接服務內容,應以學生為主體,包括需求評估與處理、個別晤談與指導、諮詢服務、入班觀察及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服務事項。間接服務,以採固定式課表為原則,必要時,得採不固定時段實施,並得合併於第一項整學期間接服務節數計算,學校並應每學期檢討節數計算之適切性;教師於每次完成服務後,應確實填寫服務紀錄表,定期報處、室主管審核。

學校每學期應就間接服務之成果,向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報告。

間接服務的內容細項與實施方式?

為了讓高中資源班教師對於間接服務的內容與實施方式,有一個更清楚的認識與實際範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特殊教育輔導團高中分團編寫〈分散式資源班間接服務參考手冊〉,我有幸擔任編輯小組的成員,我們花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完成這本參考手冊,並依照現場教師的回饋進行修正,並於112年6月公告第二版。針對間接服務的細項,我們提出的規劃:

  1. 需求評估與處理
    • 1-1 個案資料的建立與管理
    • 1-2 學習情境的評估與適配
    • 1-3 輔具的申請與訓練
    • 1-4 專業團隊服務的規劃與合作
    • 1-5 巡迴輔導教師的規劃與合作
    • 1-6 同儕支持服務的建立與訓練
    • 1-7 轉銜輔導與服務
  2. 個別晤談及指導
    • 2-1 個別晤談
    • 2-2 適性輔導
    • 2-3 學習指導
  3. 諮詢服務
    • 3-1 特殊教育諮詢服務
    • 3-2 課程調整諮詢服務
  4. 入班支援
    • 4-1 入班觀察與協助
    • 4-2 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實施
  5. 其他
    • 5-1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的申請與工作職責說明
    • 5-2 突發事件的協助與處理
    • 5-3 特殊教育宣導

間接服務實施現況調查


113年1月,國教署特教輔導團高中分團針對資源班教師做了一份「間接服務實施概況調查」,在回收的74份問卷中,調查結果如下:
  1. 資源班教師每周實施間接服務的節數:0節佔32%、1節佔4.9%、2節佔11.1%、3節佔7.4%、4節佔16%、5節佔7.4%、6節佔3.7%、7節佔3.7%、8節13.6%。
  2. 資源班教師間接服務未納入教學節數的原因:
    • 學生不好找,間接服務節數無法每周都達到
    • 學校要求先擬定間接服務實施計畫,另外對於安排的節數有疑義
    • 學校行政不願意將間接服務納入基本節數,仍以直接教學抽離課程為主
    • 學校為資源教室編制,業務承辦人非特教教師,因此間接服務無法納入基本節數,只能利用下課或午休時段來提供服務
    • 學生對於直接教學需求高,教師人力有限,加上學校行政不熟悉間接服務的內涵,對於開設間接服務持保留態度
    • 校內同仁覺得沒有實際上課,觀感不佳
    • 不確定如何開設
從上述的調查結果,可以發現各校在安排間接服務的差異性,多數的學校尚未將間接服務納入基本鐘點(佔32%),原因包含教師不知道該如何實行、行政同仁不支持等等,但也有學校將間接服務開好開滿(佔13.6%)。本校直到112學年度才正式將間接服務納入資源班教師的基本節數,在施行的過程,我和同事討論究竟安排幾節的間接服務較為合適?所得到的結論是10位學生1節間接服務的比例,在執行的過程比較沒有壓力。

間接服務的未來發展


113年5月3日,教育部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將間接服務的對象從分散式資源班擴大到巡迴輔導班,以及不同的教育階段的特殊教育學生,教育部認為這是朝向融合教育目標發展的一種手段,其服務內容包含:
  1. 就讀普通班之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接受分散式資源班或巡迴輔導班服務,其課程適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及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若學生或幼兒在特定領域/科目有特殊教育需求,依學生或幼兒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透過直接教學服務,調整其學習內容、歷程、環境或評量,以滿足其特殊學習需求。其直接教學得以抽離或外加課程方式辦理,抽離課程係指利用原班正式上課時間安排至分散式資源班或巡迴輔導班上課。外加課程係指利用學生非正式上課時間安排至分散式資源班或巡迴輔導班上課。又直接教學進行方式得以學生或幼兒個別或分組方式進行。
  2. 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教師除直接教學外,尚需提供有需求之特殊教育學生個別晤談、入班觀察及需求評估。其內涵包括對普通班教師、家長與同儕提供諮詢、親職教育及協助推動融合教育等,以因應特殊教育學生或幼兒之需求。
  3. 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教師得與普通班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協調於適當課程時段進入普通班協同教學、提供教師諮詢與協助,對特殊教育學生或幼兒進行教學或輔導,以協助提升學生在普通班中之學習參與、生活適應、情緒管理及人際互動等。
普通班教室是特殊教育教師的主要服務場域,而間接服務是推動融合教育的手段。未來,可以預見縣市政府會逐步在國民教育階段推動間接服務納入基本教學節數的措施。這樣的變革對於特殊教育教師是好的嗎?我不知道。但可以確認的是,若特教教師只專注於直接教學,無法融入到普通教育環境,這絕對無助學生在校的發展與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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