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 國立臺東高商 孫翌軒
經過漫長的等待,教育部總算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明訂高中資源班的班級人數:「高級中等學校,班級人數不超過四十五人,教師編制三人,導師一人。備註:一班班級人數十六人至三十人時,得僅編制教師二人;十五人以下時,得僅編制教師一人。」
回顧 2023 年的文章,我對於國立高中資源班師生比困境曾提出三點建議:一、國教署應於《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實施要點》明訂資源班的班級人數;待要點修正通過後,資源班班級人數較多的學校便可依法增設資源班,以增加學校的正式員額數,及申請相關的開班補助費。二、針對代理教師比率過高的現象,建請國教署根據各校資源班學生人數的發展趨勢,適時給予學校正式員額,以利學校補足相關人力。三,對於偏鄉地區不易招募合格特教教師的情形,導致懸缺率過高之情形,宜放寬偏鄉地區招聘編制外代理教師的條件。
教育部於本法明定高中資源班的人數,對於不同的教育主管機關同樣具有約束力,未來應該可以拉近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分散式資源班師生比的差距。但是可惜的是,教育部刪除原條文「各級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於所轄學校總教師員額不變之情形下,移撥普通班教師員額增設特殊教育班。」很好奇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針對長期資源班學生人數超過四十五人的學校,該如何增加第二班分散式資源班,我們都知道,有班級才有員額編制,不然就得依賴教育部給予的計畫型人力(編制外代理教師)。
為什麼高中資源班師生比為一比十五?教育部提供的解釋如下:
高級中等學校以提供學生基本學科及專業與實習學科等課程為主,考量該階段學生已透過性向及能力分流,其課程內容已趨專業化,依教學專長授課之要求更高,對於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其課程之抽離或補救教學已非特教教師可勝任。同時,依學生需求,除了學科補救教學外,亦有課程調整、生涯輔導、社會互動、資源整合等需求,資源班特教教師角色趨向以間接服務為主。推估合理之師生比為一比十五。又現行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教師三人,爰換算每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四十五人。
以我自己的經驗,高中師生比一比十五,的確是合理可以負擔的範圍。未來,針對資源班學生人數較多的學校,教育部可以依法撥補學校正式員額,讓學校聘任合格的特殊教育教師,教育部預估,大約還需要增加兩百名的員額,這對於高中資源班而言,絕對是有正向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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